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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南平市重大行政决策规定》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南平市人民政府2020年7月16日(此件主动公开)南平市重大行政决策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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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南平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南平市人民政府2019年11月27日(此件主动公开)南平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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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大中专院校: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加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工作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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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各大企业、各大中专院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36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政〔2016〕53号),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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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平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国发〔2002〕17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意见》(闽政办〔2010〕2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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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局:你局《关于设立南平市儿童医院的请示》收悉。为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优化我市医疗资源配置,结合武夷新区规划,充分利用南平第二医院的医疗资源,提升儿童疑难、重症病救治能力和水平,为全市儿童提供高水平的儿科专业医疗服务。经市政府研究,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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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大中专院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定改革的有关规定,对市政府行政审批项目开展了新一轮集中清理。经研究,决定下放20项,取消36项,转变管理方式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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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地〔2012〕260号文批准同意,征收延平区大横镇大横村集体土地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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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政办〔2011〕101号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单位:《南平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已经市政府第9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一一年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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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政综〔2011〕136号南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以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并经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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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政综〔2011〕37号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发南平市首届百花文艺奖的决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近年来,全市广大文化艺术工作者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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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政综〔2011〕33号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发2010年度南平市教育教学成果奖的决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为进一步激励广大教育工作者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工作,不断提高教学研究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表彰在推动我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做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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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政综〔2010〕281号南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以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并经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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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政综〔2010〕172号南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以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并经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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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政〔2006〕综159号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平市中心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的通知延平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南平市中心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已经市政府2006年第六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二○○六年六月九日南平市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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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并经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地〔2009〕392号文批准同意,南平市人民政府决定征收延平区水南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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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并经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地〔2009〕392号文批准同意,南平市人民政府决定征收延平区黄墩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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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政综〔2009〕91号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森林采伐管理推进生态建设的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森林资源是林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林业生态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为切实加强森林采伐管理,推进林业生态建设,现就加强森林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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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政综〔2009〕73号南平市人民政府拨用土地方案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并经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地〔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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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政综〔2009〕9号南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地〔20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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