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

    福建-南平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南平市

  • 南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福建-南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闽政地〔2019〕542号文),南平市人民政府决定征收延平区夏道

  • 南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福建-南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闽政地〔2019〕326号文),南平市人民政府决定征收延平区夏道

  •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发展全域生态旅游实施方案的通知

    福建-南平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南平市发展全域生态旅游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3月6日(此件主动公开)南平市发展全域生态旅游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福建省

  • 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南平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的通知

    福建-南平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大中专院校:市第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审查通过了南平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见附件),其中全市生产总值增长8%-8.2%。为确保目标落实,各级各

  • 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平市应急管理局领导成员配备的通知

    福建-南平

    南平市应急管理局:经研究决定:廖祖辉、邹戈同志任南平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黄虎忠同志任南平市应急管理局总工程师;应建明同志任南平市应急管理局副调研员。原南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总工程师、副调研员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南平市人

  • 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平市文化和旅游局领导成员配备的通知

    福建-南平

    南平市文化和旅游局:经研究决定:徐勇同志兼任南平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南平市版权局)局长、南平市文物局局长;陈武、姜贵梅、王松雄、廖泉义同志任南平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杨庆荣、郑美芳同志任南平市文化和旅游局调研员;赵玉兰同志任南平市文化和旅游局

  • 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7年度政府教育工作优秀县名单的通知

    福建-南平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关于印发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办法和标准(修订)的通知》(闽政教督办〔2017〕13号)、《关于印发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抓教育工作督导考核办法和标准(修订

  • 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平市促进南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福建-南平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南平市促进南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南平市人民政府2018年12月29日(此件主动公开)南平市促进南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

  •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提升城市供水水质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福建-南平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南平市提升城市供水水质三年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2月26日(此件主动公开)南平市提升城市供水水质三年行动方案提

  • 南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福建-南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地〔2018〕1018号文批准同意,征收延平区夏道镇吴丹村集体土地0.

  • 南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福建-南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地〔2018〕1018号文批准同意,征收延平区炉下镇下岚村集体土地6.

  • 南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福建-南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地〔2018〕971号文批准同意,征收延平区夏道镇吴丹村集体土地1.5

  •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重新开展市树市花评选活动的通知

    福建-南平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今年6月6日,我市启动了“市树、市花”评选活动,在评选过程中,部分市民群众反馈参与评选的5种候选“市树”代表性不够广泛,经研究,决定重新开展南平市“市树、市花”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

  • 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8年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市级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的通知

    福建-南平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大中专院校: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8〕28号)及省政府《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通知》(闽政文〔2018〕242号)

  • 南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福建-南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以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并经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地〔2018〕905号文批准同意,南平市人民政府决定征收延平区夏道

  •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意见的通知

    福建-南平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的意见》(国办发〔2018〕13号,以下简称《意见》)、《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意见的通

  • 南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福建-南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以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并经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地〔2018〕668号文批准同意,南平市人民政府决定征收延平区

  •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公共信息资源开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福建-南平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南平市公共信息资源开放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6月30日(此件主动公开)南平市公共信息资源开放试点实施方案为贯彻落

  •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解除畜禽养殖场建设项目区域限批的通知

    福建-南平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2011年8月,市政府第95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对我市禁养区畜禽养殖场未完成关闭和搬迁任务、禁建区及适度养殖区未按要求完成治理且未通过环保验收任务的10个县(市、区)均实行畜禽养殖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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