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平-松溪县
松溪县人民政府:你县《松溪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渭田等5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松政文〔2013〕53号)悉。经研究,同意你县拟定的渭田镇、旧县乡、河东乡、花桥乡、祖墩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方案。你县应依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以上乡镇修
福建-南平-武夷山市
武夷山市人民政府:《武夷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请求修改星村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武政地〔2013〕82号)悉。经研究,同意你市拟定的星村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方案。你市应依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星村镇修改后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工作,并合理
福建-南平-邵武市
邵武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报批〈邵武市吴家塘试点镇总体规划〉的请示》(邵政综〔2012〕17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邵武市吴家塘镇总体规划(2012-2030)》(以下简称《总规》)。二、同意吴家塘镇的城镇性质为:邵武
福建-南平-政和县
政和县人民政府,市外经贸局:现将《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政和经济开发区的批复》(闽政文〔2012〕230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要求组织实施。二○一二年七月二十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政和经济开发区的批复闽政文〔2012〕230号南平市人民
福建-南平-松溪县
松溪县人民政府:你县《关于请求审定松溪县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方案的请示》(松政综〔2012〕53号)和《关于请求审定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的请示》(松政综〔2012〕54号)悉,经研究,同意你县工作方案和实施办法
福建-南平-邵武市
邵武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申报邵武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邵政地〔2010〕12号)悉。经报请省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邵武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二、邵武市地处武夷山脉南麓、富屯溪畔
福建-南平-光泽县
光泽县人民政府:《光泽县人民政府关于光泽县2024年度第三批次农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请示》(光政综〔2024〕84号)收悉。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授权,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将光泽县境内农用地0.0356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使用光泽
福建-南平-光泽县
光泽县人民政府:《光泽县人民政府关于光泽县2024年度第二批次农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请示》(光政综〔2024〕58号)收悉。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授权,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光泽县境内农用地0.17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使用光泽县李坊乡管蜜村
福建-南平-浦城县
浦城县人民政府:《南平市浦城县人民政府关于浦城县2023年度第六批次农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请示》(浦政综〔2023〕245号)收悉。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授权,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将浦城县境内农用地0.0481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使用浦城县
福建-南平-光泽县
光泽县人民政府:《光泽县人民政府关于光泽县2024年度第一批次农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请示》(光政综〔2024〕30号)收悉。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授权,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光泽县境内农用地0.0224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使用光泽县鸾凤乡大洋
福建-南平-延平区
市自然资源局:你局《关于提请审批〈南平市中心城市(延平区)中心区分区C—01地块控规维护〉的请示》(南自然资〔2023〕69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南平市中心城市(延平区)中心区分区C—01地块控规维护》经过专家及部门评审、社会公
福建-南平-延平区
市自然资源局:你局《关于提请审批〈南平市延平中心城区小鸠地块控规维护〉的请示》(南自然资〔2023〕7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南平市延平中心城区小鸠地块控规维护》经过专家及部门评审、社会公示等环节,编制程序合法,成果内容符合《福
福建-南平-延平区
延平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根据《福建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省政府令第177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闽政〔2017〕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布实施延平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现将有
福建-南平-延平区
南政综〔2010〕205号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延平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延平区人民政府:你区《关于要求审核〈南平市延平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请示》(延政文[2010]42号)悉。经报请省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一、原则
福建-南平-武夷山市
南政综〔2010〕183号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武夷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武夷山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要求上报审批武夷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武政地〔2010〕19号)悉。经报请省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武夷山市土地利用总
福建-南平-浦城县
南政综〔2010〕181号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浦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浦城县人民政府:你县《关于请求批准实施浦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浦政综〔2010〕42号)悉。经报请省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浦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福建-南平-松溪县
南政综〔2010〕162号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将旧县工业园纳入松溪县城总体规划范围的批复松溪县人民政府:你县《关于请求将旧县工业园纳入松溪县城总体规划范围的请示》(松政综〔2010〕98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县在今年的松溪县总体规划修编
福建-南平-延平区
南政综〔2009〕16号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修改延平区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延平区人民政府:你区《关于修改延平区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延政文〔2009〕3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区拟定的水南街道、水东街道、来舟镇、茫荡镇土地利
福建-南平-松溪县
南政综〔2008〕199号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局部调整松溪县松源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松溪县人民政府:你县关于《申请补办松源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批文的请示》(松政综〔2008〕152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1)根据你县经济发
福建-南平-延平区
南政综〔2008〕143号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修改延平区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延平区人民政府:你区《关于修改延平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延政文〔2008〕107号)悉,经研究,同意你区拟定的城区和大横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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