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南平-延平区
南平市自然资源局:你局《关于提请审批〈南平市延平中心城区大家厂加油站地块控规维护〉的请示》(南自然资〔2023〕3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南平市延平中心城区大家厂加油站地块控规维护》经过专家及部门评审、社会公示等环节,编制程序合
福建-南平-浦城县
闽政地南〔2023〕3号浦城县人民政府:《浦城县人民政府关于浦城县2023年度第一批次农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请示》(浦政综〔2023〕78号)收悉。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授权,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将浦城县境内农用地0.8485公顷转为建设
福建-南平-延平区
市自然资源局:你局《关于提请审批〈南平市延平区大家厂—马站片区供水工程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维护)〉的请示》(南自然资〔2023〕9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南平市延平区大家厂—马站片区供水工程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维护)》经过
福建-南平-建阳区
市自然资源局:你局《关于提请审批〈南平市中心城区(建阳区)兴田组团经一路沿线部分地块控规维护〉的请示》(南自然资〔2022〕86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南平市中心城区(建阳区)兴田组团经一路沿线部分地块控规维护》经过专家及部门评审
福建-南平-建阳区
市自然资源局:你局《关于提请审批〈南平市建阳中心城区万达西侧片区(公安干校周边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的请示》(南自然资〔2022〕49号)收悉。经市城乡规划委员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研究,批复如下:一、《南平市建阳中心城区万达西侧片区(
福建-南平-建阳区
建阳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根据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畜禽屠宰行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南政办〔2017〕51号)等文件规定,经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审核验收,确定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食品公司
福建-南平-延平区
延平区人民政府:你区《关于修改延平区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延政文〔2021〕41号)收悉。根据市自然资源局审查意见,经研究,同意你区上报的王台镇等9个镇(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修改方案。你区应依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修改后的土地利用
福建-南平-武夷山市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南平市“武夷山水”区域公用品牌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14日(此件主动公开)南平市“武夷山水”区域
福建-南平-建阳区
建阳区人民政府:《建阳区人民政府关于申请搬迁牲畜定点屠宰厂的请示》(潭政综〔2019〕304号)收悉。根据《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屠宰行业管理工作的意见》规定,并经征询省农业农村厅的意见,现批复如下:
福建-南平-延平区
南平市教育局:你局《南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实施(2017-2030年)的请示》(南教综〔2019〕25号)收悉。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南平市中心城区(延平区)教育用地布局专项规划》(2017-2030年)(以下简称
福建-南平-浦城县
浦城县人民政府:你县《关于要求批准实施仙阳镇等19个乡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的请示》(浦政综〔2017〕31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南浦街道、河滨街道、富岭镇、水北街镇、石陂镇、临江镇、永
福建-南平-建瓯市
建瓯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转报的请示》(瓯政〔2017〕)11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瓯宁街道、芝山街道、通济街道、建安街道、川石乡、南雅镇、东峰镇、水源乡、顺阳乡、小桥镇、迪口镇、房道镇、小松镇、吉阳镇、龙村乡、玉山镇、东游镇
福建-南平-延平区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延平城区保障性住房上市交易办法的通知南政办〔2019〕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南平市延平城区保障性住房上市交易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南平
福建-南平-浦城县
浦城县人民政府:《浦城县人民政府关于浦城县2024年度第八批次农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请示》(浦政综〔2024〕238号)收悉。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授权,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将浦城县境内农用地0.2544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使用浦城县万安乡
福建-南平-浦城县
浦城县人民政府:《浦城县人民政府关于浦城县2024年度第三批次农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请示》(浦政综〔2024〕89号)收悉。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授权,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将浦城县境内农用地0.0344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使用浦城县莲塘镇吕
福建-南平-顺昌县
顺昌县人民政府:《顺昌县人民政府关于顺昌县2024年度第三批次农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请示》(顺政综〔2024〕63号)收悉。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授权,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将顺昌县境内农用地0.218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使用顺昌县大干镇富
福建-南平-建阳区
市自然资源局:你局《关于提请审批〈建阳中心城区南林—赤岸部分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维护〉的请示》(南自然资〔2024〕43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建阳中心城区南林—赤岸部分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维护》经过专家及部门评审、社会公示等环节,编
福建-南平-延平区
市自然资源局:你局《关于提请审批〈延平中心城区成功路西侧地块控规维护〉的请示》(南自然资〔2024〕27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南平市延平中心城区成功路西侧地块控规维护》经过专家及部门评审、社会公示等环节,编制程序合法,成果内容符
福建-南平-浦城县
浦城县人民政府:《浦城县人民政府关于浦城县2024年度第一批次农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请示》(浦政综〔2024〕30号)收悉。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授权,现批复如下:一、同意浦城县境内农用地0.0948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使用浦城县管厝乡官田
福建-南平-建阳区
建阳区人民政府:《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建阳区2023年度第五批次农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请示》(潭政征〔2024〕16号)收悉。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授权,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将建阳区境内农用地0.4920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使用建阳区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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