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强化农村金融服务的实施意见

    福建-南平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各金融机构:为深入贯彻《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福建省农村金融服务十条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17〕48号)精神,积极谋划三农金融服务工作,切实履行金融支农责任,推进我市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

  •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保护生态环境科学营造生态茶园的通知

    福建-南平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近年来,我市茶产业发展势头强劲,茶园面积不断扩大,由于现有茶园生态功能脆弱,少数茶企、茶农生态保护意识差,无序经营开垦不同程度,造成水土流失,生态环境遭到破坏。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全国绿色发

  • 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聘请蒋华等2位专家为市政府顾问的决定

    福建-南平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大中专院校:经研究决定,聘请蒋华等2位专家为市政府顾问,聘期3年。专家名单如下:姓名单位及职务、职称蒋华美国波士顿应用科技公司总裁、福州通产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技

  •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南平市直单位第一批“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的通知

    福建-南平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大中专院校: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的通知》(闽政办〔2017〕44号)要求,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牵头各

  • 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7年第一批市级承接、取消的行政许可、公共服务和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福建-南平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大中专院校:根据省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省级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闽政文〔2017〕103号)、《关于取消31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闽政文〔2017

  • 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张回春等9人第二届“南平市特级制茶工艺师”荣誉称号的决定

    福建-南平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大中专院校:为激励茶叶创制人员传承创新,推动我市制茶工艺和茶叶产品快速发展,按照推荐申报、业内评审等规定流程,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授予张回春等9人第二届“南

  •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下达2017年全市商务工作主要指标的通知

    福建-南平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本级三大产业组团:为做好2017年全市商务工作,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完成,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17年商务工作主要指标分解下达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附件:1.2017年南平市招商引资指标任务分解表2.2017年南

  •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实施方案的通知

    福建-南平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大中专院校: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南平市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

  • 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授牌2016年度市级三星级以上美丽村庄的通知

    福建-南平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2016年,我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共建美丽南平、推动绿色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围绕“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目标,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各

  • 南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福建-南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以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并经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地〔2017〕51号文批准,南平市人民政府决定征收延平区夏道镇洋坑

  •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福建-南平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南平市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市政府批准,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的有关情况和问题,请径向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反映。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宜居环境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

    福建-南平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17年全市宜居环境建设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3月9日(此件主动公开)2017年全市宜居环境建设行动计划为补足城乡

  • 南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福建-南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以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并经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地〔2017〕59号文批准同意,南平市人民政府决定征收延平区水

  •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林业工作站建设的意见

    福建-南平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林业工作站建设的意见》(闽政办〔2016〕150号)和《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林业工作站建设的意见》(林站发〔2015〕146号)

  •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关于实施标准地址二维码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福建-南平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的通知》(闽政办〔2017〕18号),结合我市实际,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制定的《关于实施标准地址二维码管理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

  • 南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福建-南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地〔2017〕26号文批准同意,征收延平区巨口乡农村集体土地12.82

  • 南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福建-南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以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并经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地〔2016〕955号文批准同意,南平市人民政府决定征收延平区

  •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7年补充耕地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

    福建-南平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为落实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确保耕地占补平衡数量质量双到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省政府下达我市2017年补充耕地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给予分解下达,请各地认真抓好落实。一、确保完成年度任务。补充耕地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

  • 南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福建-南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以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并经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地〔2016〕709号文批准同意,南平市人民政府决定征收延平区

  •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2017年度省重点项目名单的通知

    福建-南平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根据省政府《关于公布2017年度省重点项目名单的通知》(闽政〔2016〕69号),我市列入2017年度省重点项目141个,总投资1852.25亿元。其中,在建项目117个,总投资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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