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立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

    福建-南平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你局《关于建立南平市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南文广新〔2014〕83号)收悉。按照省政府同意建立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做法,批复如下:同意建立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牵头的推进使用正

  • 南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福建-南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以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并经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地〔2014〕767号文批准同意,南平市人民政府决定征收延平区

  • 南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福建-南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以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并经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地〔2014〕813号文批准同意,南平市人民政府决定征收延平区

  •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核定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福建-南平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大中专院校:为进一步加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征收管理,根据《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政〔2000〕106

  •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司法局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贯彻落实意见的通知

    福建-南平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市司法局《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贯彻落实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11月24日(此件主动公开)关于加快推进

  •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福建-南平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为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南委办〔2012〕53号)精神,决定成立市

  •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南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等四个单位印章的通知

    福建-南平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中专院校:根据《中共南平市委、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平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南委发〔2014〕15号)精神,决定自2014年11月1日起

  •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福建-南平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4〕113号)精神,特建立南平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

  • 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度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通知

    福建-南平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发〔2001〕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通知》(中发〔2007〕8号)和国务院军转干部安置工作小组

  • 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

    福建-南平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中央的有关部署要求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闽政〔2014〕39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推行省级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实施方案

  • 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志工作的实施意见

    福建-南平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大中专院校:地方志是传承民族优秀文化、发掘历史智慧的重要载体,存史、资政、育人,修志问道,以启未来。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志工作的若干意见》(闽政〔20

  • 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平西站片区及西站接线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福建-南平

    南平市城乡规划局:你局《关于要求审批南平西站片区及西站接线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南规综〔2014〕72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南平西站片区及西站接线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规划范围和人口规模。规划范围西起留墩溪,东至西城大

  •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推行养老服务机构责任保险实施意见的通知

    福建-南平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南平市推行养老服务机构责任保险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实施。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9月15日(此件主动公开)南平市推行养老服务机构责任保险的实施意

  •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福建省预防处置个人极端暴力行为工作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

    福建-南平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大中专院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福建省预防处置个人极端暴力行为工作办法》文件精神,严密预防、有效处置个人极端暴力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安定稳定,现

  • 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福建-南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以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并经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地〔2014〕252号文批准同意,南平市人民政府决定征收延平区

  •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数字南平地理空间框架建设与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福建-南平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为了提供我市地理信息资源的共享程度和应用开发与网络化服务水平,避免重复建设,建立起数字南平地理空间框架长效运行机制,现将《数字南平地理空间框架建设与使用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第四批市级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的批复

    福建-南平

    市公安局:你局《关于确定南平一中等31家单位为第四批市级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的请示》(南公综〔2014〕55号)悉。经研究,同意你局的意见,将南平一中等31家企业事业单位确定为第四批市级治安保卫重点单位。你局应认真贯彻国务院《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

  • 南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福建-南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以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并经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地〔2014〕124号文批准同意,南平市人民政府决定征收延平区

  • 南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福建-南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以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并经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地〔2014〕124号文批准同意,南平市人民政府决定征收延平区

  • 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南平市延福门水位站警戒水位值的批复

    福建-南平

    南平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你部《关于请求批准南平市延福门水位站警戒水位核定成果的请示》(南汛〔2014〕3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部报来的将延福门警戒水位由66.00米调整为68.5米,维持保证水位不变(中心城区为75.5米、非中心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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