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

    福建-南平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国务院《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18号)和省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闽政〔2013〕52号)

  • 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开发工作的意见

    福建-南平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南平历史文化资源丰富,文化遗存众多。为了更好的在城乡建设中保护和开发历史文化资源,展示历史文化的魅力,加快推进城乡建设、文化、旅游融合发展,迎接高铁时代到来,促进我市绿色发展、跨越发展,特制订如下意见。

  • 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福建-南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地〔2013〕956号文批准同意,征收延平区峡阳镇德胜街道集体土地0.

  • 南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福建-南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以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并经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地〔2013〕986号文批准同意,南平市人民政府决定征收延平区

  • 南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福建-南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以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并经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地〔2013〕804号文批准同意,南平市人民政府决定征收延平区

  • 南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福建-南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以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并经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地〔2013〕804号文批准同意,南平市人民政府决定征收延平区

  •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无线电管理局关于加强和规范我市各类考试无线电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福建-南平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大中专院校: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市无线电管理局制定的《关于加强和规范我市各类考试无线电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8月

  • 南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福建-南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以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并经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地〔2013〕535号文批准同意,南平市人民政府决定征收延平区

  • 南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福建-南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地〔2013〕286号文批准同意,征收延平区太平镇太平村集体土地0.1

  •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农业局关于加强全市生态茶园建设与管理意见的通知

    福建-南平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市农业局制订的《关于加强全市生态茶园建设与管理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4月15日(此件主动公开)关于加强全市生态茶园建设与管理的意见市农业局

  •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直单位软件正版化工作情况的通报

    福建-南平

    市直各单位:推进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是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内容,对于建立诚信政府具有重要的意义。市政府高度重视软件正版化工作,林宝金市长就软件正版化工作做出重要批示,要按照省政府的要求4月底前全面完成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市政府办下发了《关于加快

  • 南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福建-南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文〔2013〕69号文批准同意,征收延平区农民集体土地110.9227

  • 南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福建-南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地〔2013〕205号文批准同意,征收延平区大横镇博爱村集体土地0.6

  • 南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福建-南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地〔2013〕94号文批准同意,征收延平区南山镇吉溪村集体土地0.19

  • 南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福建-南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以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并经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地〔2013〕84号文批准同意,南平市人民政府决定征收延平区水

  • 南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福建-南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文〔2012〕235号文批准同意,征收延平区集体土地77.4488公顷

  • 南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福建-南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地〔2012〕1175号文批准同意,征收延平区大横镇湖尾村集体土地4.

  • 南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福建-南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地〔2012〕1158号文批准同意,征收延平区太平镇刘家村集体土地3.

  •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福建-南平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提升我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水平和服务效益,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2〕182号),经市政府研究,特建立市人工影响天气

  •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南平年鉴编纂工作的通知

    福建-南平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大中专院校:《南平年鉴》是南平市政府主办、市方志委承编的大型综合性资料文献,是记录南平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历史,对外宣传南平各项事业发展成就的重要载体。为做好2013年《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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