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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地〔2013〕1171号文批准同意,征收延平区炉下镇下岚村集体土地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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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地〔2013〕1189号文批准同意,征收延平区炉下镇下岚村集体土地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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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为落实《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开发工作的意见》,根据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现就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开发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明确工作职责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单位要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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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提高服务效能,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的通知》(闽委办〔2013〕3号)和《中共南平市委办公室、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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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大中专院校: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闽政〔2013〕11号)要求,科学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我市水资源。根据省政府下达的水资源管理控制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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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市公安局、经贸委、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制定的《南平市加强摩托车管理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10月12日(此件主动公开)南平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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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以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并经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地〔2013〕913号文批准同意,南平市人民政府决定征收延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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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大中专院校:为贯彻落实《工信部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合作推进数字福建建设的实施方案》、住建部《国家智慧城市试点暂行管理办法》、《2013年数字福建工作要点》和《中共南平市委南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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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地〔2013〕414号文批准同意,征收延平区王台镇上溪口村集体土地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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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地〔2013〕414号文批准同意,征收延平区炉下镇下岚村集体土地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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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大中专院校: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闽政〔2012〕56号)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就做好我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识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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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教育局:你局报来《关于呈报南平市2013-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的请示》(南教综〔2013〕22号)收悉,经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一、同意《南平市2013-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并按程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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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大中专院校:为促进南平市慈善事业发展,经研究决定,南平市人民政府对重大贡献的捐赠者予以表彰。特授予: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傅光明先生“慈善家”称号;武夷星茶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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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有关单位:根据福建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下达我市2013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的要求,结合市本级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工作实际,现将2013年南平市本级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年度建设任务计划下达如下(具体项目见附表),请各相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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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依法修志,前一阶段,市政府办检查组通过实地查看和听取汇报的方式,对全市地方志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各县(市、区)政府比较重视地方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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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市农办、市体育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制订的《关于开展创建文化先进乡镇文化明星村活动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4月12日(此件主动公开)关于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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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地〔2013〕210号文批准同意,征收延平区峡阳镇德胜街道集体土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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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南平市旅游服务满意年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3月26日(此件主动公开)南平市旅游服务满意年活动实施方案为认真组织实施千亿旅游产业行动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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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地〔2013〕94号文批准同意,征收延平区峡阳镇江汜村集体土地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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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因人事变动,现对南平市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名单如下:主任刘亚圣市政府副市长副主任陈健市政府副秘书长张文铨市教育局局长委员沈邱萍市教育局副局长林元树市教育局副局长李立泉南平旅游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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