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平市人民政府征地决定公告

    福建-南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闽政地〔2020〕152号文),南平市人民政府决定征收延平区水南

  •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的通知

    福建-南平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大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工作力度,确保按期完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抓好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的通知》(闽建城〔2019

  •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人民政府2020年立法计划的通知

    福建-南平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南平市人民政府2020年立法计划》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各起草单位应根据项目类别,及时向市政府报送草案(送审稿)、草案起草工作情况或调研情

  •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新一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福建-南平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南平市新一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提升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

  •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城乡面貌品质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福建-南平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南平市城乡面貌品质提升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2月25日(此件主动公开)南平市城乡面貌品质提升工作方案为迎接今年“第44届

  •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20年补充耕地任务的通知

    福建-南平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为落实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确保耕地占补平衡数量质量双到位,经市政府同意,现下达2020年各地补充耕地任务(详见附件),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认真落实年度任务。补充耕地是各县(市、区)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

  • 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通知

    福建-南平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大中专院校: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对照《国家突发

  • 南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福建-南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闽政地〔2019〕326号文),南平市人民政府决定征收延平区洋后

  • 南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福建-南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闽政地〔2019〕219号文),南平市人民政府决定征收延平区炉下

  •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时代“数字南平•宽带工程”行动计划的通知

    福建-南平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大中专院校: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新时代“数字南平•宽带工程”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4月3日(此件主动公开)新

  • 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9年下放和调整一批市级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的通知

    福建-南平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大中专院校:为进一步深化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市直有关部门提出调整权责事项的申请,市审改办牵头相关部门对市级权责事项进行了进一步清理规范。经研究,市政府决

  •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批而未供与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的通知

    福建-南平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为全面落实建设用地“增存挂钩”工作机制,推进节约集约用地,进一步提升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承载能力,以土地利用方式转变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实现高质量发展,切实做好批而未供与

  • 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平市城市管理局领导成员配备的通知

    福建-南平

    南平市城市管理局:经研究决定:陈清、吴忠文、吴忠、吴荣贤同志任南平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范洪流、张小洪同志任南平市城市管理局副调研员。原南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副调研员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南平市人民政府2018年12月30日

  • 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平市农业农村局领导成员配备的通知

    福建-南平

    南平市农业农村局:经研究决定:徐春晖同志兼任南平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王东同志兼任南平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方志坚同志挂职任南平市农业农村局科技副局长(挂职时间至2020年2月);范小龙、黄益江、白峰同志任南平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张志

  • 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平市自然资源局领导成员配备的通知

    福建-南平

    南平市自然资源局:经研究决定:陈钟珏、朱志伟、张应亮、张秀福、朱丹敏、吴其群、饶正华同志任南平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江建华同志任南平市自然资源局总规划师;游诗祥同志任南平市自然资源局调研员;黄卫东、王兴国、江智春同志任南平市自然资源局副调研员

  •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南平市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通知

    福建-南平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大中专院校:为简化基本医保政策,提高基本医疗保障能力和待遇水平,引导参保人员选择适宜等级医院合理就医,进一步发挥大病保险“保大病,提待遇”的作用,减轻参保患者

  • 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8年承接和取消一批市级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的通知

    福建-南平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大中专院校: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和省政府《关于将17项省级行政许可等事项下放(委托)开发区、新区实施的

  • 南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福建-南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地〔2018〕971号文批准同意,征收延平区夏道镇徐洋村集体土地8.8

  • 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一批朱子文化遗存名录的通知

    福建-南平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大中专院校:经市文物管理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讨论通过,现将屏山书院遗址、兴贤书院等69处南平市第一批朱子文化遗存名录予以公布。请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按照《

  • 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顺邵高速公路收费站和服务区命名的批复

    福建-南平

    福建南平高速公路建设总指挥部:你部《关于上报顺邵高速公路收费站和服务区命名的请示》(南高指工〔2018〕103号)收悉。根据《福建省高速公路收费站命名管理办法》(闽高征〔2012〕12号),经研究,同意你部对顺邵高速公路收费站和服务区的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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